19歲當詐團人頭戶 輕判也不能易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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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一名十九歲陳姓女大學生出租帳戶給詐欺集團,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將她判刑二月、併科罰金一萬元,認為女大生雖已賠償被害人三萬元和解,但因未認罪,二審法官不給19歲當詐團人頭戶 輕判也不能易科
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一名十九歲陳姓女大學生出租帳戶給詐欺集團,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將她判刑二月、併科罰金一萬元,認為女大生雖已賠償被害人三萬元和解,但因未認罪,二審法官不給她緩刑。如果本案最終經三審法院依此刑度定讞,女大生將入獄服刑,或著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,但須獲得檢察官同意。 不想… Read more